2006年8月23日 黃日燦看法》跨國企業開始跳過台灣
http://www.eshare.com.tw/news/discuss/show.asp?repno=91&page=24&discuss=1
黃日燦(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大約在四年前,有一家美國財星500大的跨國企業,曾計劃以1億美元投資台灣某知名企業30%的股權,再由該台灣企業拿那1億美元到大陸投資設廠,產品一方面回銷美、台及世界其他各地,一方面逐漸打進中國國內市場。這個投資案可讓台灣企業獲得可觀資金挹注以及全球行銷管道,且仍可擁有70%股權的主導地位,並將掌控經營在中國大陸的工廠。台灣企業兩頭皆大,占據樞紐性關鍵地位,可望成為該產業全球要角,知者莫不鼓掌叫好。
可惜,該投資案經過兩年努力終以夭折收場。主因是我國法令限制台灣企業對大陸投資不得超過其淨值的40%。簡言之,根據我國現行規定,上述老美要挹注於台灣企業的1億美元,只有4,000萬美元可以投資到大陸;若該大陸建廠案需要1億美元資金,則老美至少要投入2億5,000萬美元給台灣企業。這個算數問題,老美怎麼算都不划算。
結果,老美只好跳過台灣,直接進軍大陸,找了當地中資合作建廠,老美占60%股權,老中占40%股權。後因台灣企業極力爭取,老美也認同支持,從老中手裡擠回10%股權讓台灣企業投資。這個合資項目進展不錯,但台灣企業只有10%股權,在董事會和股東會上影響力小,隨時都有遭到稀釋的可能。
這類令人扼腕的故事原本時有所聞,但最近卻少聽說。不過,看官切莫高興得太早,不再聽說的原因並非這種互利雙贏的案例終於順利成功,而是跨國企業開始懶得再來台灣進行徒勞無功的嘗試。這是台灣可能邊緣化的一個警訊,值得朝野深思。
除了淨值40%的投資上限外,台灣政府對兩岸經貿其他管制,以及朝野政黨糾葛不斷的交相纏鬥,在在都讓跨國企業望而卻步,不敢輕意借道台灣,以免誤陷政治角力的泥沼。只要瀏覽一下近年美僑商會和歐洲商會的會員名冊,就可深刻地感受到在台外商的數量和份量今非昔比,盛況不再,很多歐美跨國製造企業都已撤離台灣轉進大陸。
跨國企業不但在投資上縮手,甚至在取才上也開始跳過台灣。前幾年,很多歐美跨國企業派駐中國大陸的資深主管乃至大中國區總裁,都是從台灣調遣過去的本地戰將,在台北許久不見的高階經理,常在上海或北京露臉落腳。這股「台才中用」的熱潮卻似乎已有退燒跡象,跨國企業似已開始在中國重用大陸海歸派和當地幹部,逐漸取代原由台籍主管擔任的職位。
台灣企業拜同文同種之利,近十餘年來在海峽彼岸廣建生產基地,躍為大陸主要外資來源。同時,台灣企業長期耕耘發展的全球脈絡和運籌經驗,也是競爭對手短期間難以複製的獨到利基。因此,筆者曾戲稱,「台商是最瞭解老中的老外,也是最瞭解老外的老中」。台灣企業若能善用這個優勢,應可隨著中國的崛起,在全球經貿大洗牌的賽局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惟因政府法令限制,這些年來坐失了不少良機,眼看著「中外兩宜」的優勢與日俱降,殊屬遺憾。但盼有權者能掌握潮流,因勢利導,開創新局。
(作者黃日燦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專長企業併購與證券金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