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2 黃日燦看併購/兩次改 金融業大洗牌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839927.shtml
【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2.01.12 03:09 am
1980年以前,台灣的金融體系受到政府嚴格的管制約束,以致形成公營金融機構長期寡占的封閉市場。1980年代以後,政府才逐步採取比較開放的態度,陸續推動利率及外匯自由化,並允許證券商設立和僑外投資證券市場,1991年6月更一口氣核准了15家新民營銀行的設立申請,同時也允許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及中小企銀可申請改制為商業銀行,一時之間商業銀行家數倍增。
PART 1
防弊 整合重建金融秩序
隨著銀行執照的大幅開放,銀行競爭日益激烈,獲利不斷滑落。據財政部統計,本國銀行業的淨值報酬率從1990年的20.79%高峰降到2001年的3.61%,資產報酬率由1990 年的0.9%平均水準降為2001年的0.26%。所以,在2001年時,台灣銀行家數過多,業務同質性過高,導致彼此惡性競爭的窘境已至為明顯。更且,在當時景氣低迷的大環境下,政府不時干預要求銀行護盤紓困,使得銀行的逾放比率急速攀升,自1995年底的2.88%增高至2002年第一季的8.87%,問題層出不窮。
有鑑於此,政府繼2000年通過銀行法修正案和金融機構合併法的所謂「銀行二法」後,又加足馬力於2001年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重建基金條例、票券金融管理法等所謂「金融六法」,鼓勵金融機構合併結盟及跨業經營,成立資產管理公司以處理不良債權,並設置金融重建基金以整頓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
2002年,當時的陳水扁總統在其主持的「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財金分組總結報告中,明確揭示了「公營銀行徹底民營化」和「營造金融機構合併機制或增加整併誘因」兩項目標。行政院也隨即提出為期六年的「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劃」,把金融改革列為三大主要改革項目之一,包括建立符合國際規範的金融市場及監理制度、健全國內證券市場、加速處理問題金融機構、以及提升金融機構競爭力,此即是一般所謂的「第一次金融改革」。緊跟著,陳總統又提出「258金融改革目標」,宣示自2002年起以二年為期,使銀行逾放比率降至5%以下,資本適足率維持8%以上。
為了因應金融機構同業合併、異業整合後的管控需要,政府也在2004年7月1日成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設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及檢查局,總綰對銀行、票券、證券、期貨、保險及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的管理,並將金融檢查權集中於檢查局,落實金融監理機關一元化的政策。
截至2004年底,台灣也先後成立了14家金融控股公司,總共整併了53家銀行、證券、保險及其他金融機構,主要併購案包括國泰金控併世華銀行、富邦金控併台北銀行、兆豐金控併中國國際商銀等等。不同金融機構異業之間的合作推廣業務也比往昔擴大加強,但台灣本國銀行的稅前盈餘及淨值似未明顯上升,銀行的總分行家數也不減反增。
以「防弊」為重點的第一次金改實施以來,金融機構的經營體質及獲利能力雖有改善,逾放比率也有下降,但「公營銀行徹底民營化」及「營造金融機構合併機制或增加整併誘因」兩項主要目標卻仍待努力。與其他國家相較,我國金融機構規模仍然偏小,且同質性高,缺乏國際競爭利基,因此似有必要繼續推動以「興利」為重點的金融改革,以建構更具競爭力的金融環境與法制,推動台灣成為區域金融服務中心。
PART 2
興利 惡質競爭形象大壞
在這個「興利」改革的大旗之下,陳水扁總統突然於2004年10月裁示「金融機構整併四大目標」,交由行政院通過納入「金融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以及「區域金融服務中心推動方案」。這四大目標包括:(1)於2005年底前,促成三家金融機構市占率達10%以上;(2)於2005年底前,將12家公股銀行整併成六家;(3)於2006年底前,將14家金控公司整併為七家;(4)於2006年底前,至少一家金融機構由外資經營或至國外上市。此即為一般所謂的「第二次金融改革」。
這個限時限量的二次金改四大目標一經推出,馬上吹縐一池春水,引起台灣金融產業爭先恐後插旗卡位的一場混戰。在「人人有希望,個個沒把握」的情況下,每家公股銀行和金控公司都深怕自己即將淪於慘遭整併的下場,因此各展神通尋求奧援,政治力不當干預「亂點鴛鴦譜」的傳聞不絕於耳,弊端叢生,爭議迭起,嚴重扭曲了原先鼓勵整併以提升競爭力的政策目的。隨著扁政府違法弄權貪腐事跡的日漸敗露,不但金控形象大壞,二次金改也惡名昭彰,社會各界口誅筆伐的炮火極為猛烈。
2006年1月,行政院改組,相關主管機關決定重新思考二次金改政策,在整併方向維持不變的大原則下,取消限時限量的要求,作法上改為尊重市場機制,循序漸進。不過,由於當時輿論對二次金改疑慮甚深,尤其擔心公股銀行民營化會變成財團化,甚至恐有國家資產痛遭賤售的嫌疑,也有人擔心公股銀行民營化後無法再持續肩負公共政策的任務。眾說紛紜,意見不一,但從此公股銀行民營化形同具文,處於停擺的狀態。至於公股銀行及金控的整併腳步,也因先前幾個爭議性併購案件陷於泥淖的拖累,進退失據,動彈不得。
從一次金改到二次金改,台灣金融業在短短幾年內經歷了一波大洗盤,卻未能實現政府描繪的美麗願景。一次金改下共組金控的股權整合,似乎尚未落實創造綜效的跨業整合,反而因二次金改揠苗助長的鼓譟,引發了惡質化的傾軋兼併,未見其利,反受其害,實是令人扼腕。
(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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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日燦看併購專欄
2012年2月1日 星期三
2012.01.23 黃日燦看併購/搶搭金控列車 幾家歡樂?
2012.01.23 黃日燦看併購/搶搭金控列車 幾家歡樂?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855171.shtml
【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2.01.23 02:00 pm
台灣金融控股公司法在2001年11月1日通過,允許金融機構透過股份轉換和資產讓與方式共組金控,推動異業整合及跨業經營,鼓勵共同行銷與業務推廣。由於金控的設立需要主管機關批准,而政府是否會限制家數並不清楚,因此有意者都唯恐落於人後,掀起了一波搶搭金控列車的風潮。 新法頒訂不到兩個月,富邦金控和華南金控就拔得頭籌在12月19日開張,國泰金控和開發金控也緊跟著在2001年底前設立。2002年上半年間,玉山金控、兆豐金控、元大金控、日盛金控、台新金控、新光金控、永豐金控、中信金控、及國票金控紛紛組成。第一金控是在2003年1月設立,而最後的台灣金控則遲至2008年1月才宣告成軍。
目前,台灣總共有15家金控,絕大多數是採用股份轉換的方式設立,尤其是為了爭取時效,幾乎都是由自家銀行、保險或證券旗艦換股設立,只有少部分才是由真正不同股東的金融機構結盟組成。譬如說,開發金控是由開發工銀轉換股份設立,國泰金控是由國泰人壽轉換股份設立,而第一金控則是由第一銀行轉換股份設立。
富邦金控是唯一以股份轉換及資產讓與併用方式組成的一家金控,具體作法是由原來的富邦產險將主要資產及負債讓與新成立的富邦產險,再將新富邦產險變更營業項目及公司名稱轉成富邦金控,同時並將富邦證券、富邦銀行及富邦人壽等公司用股份轉換的方式納為富邦金控100%持有的子公司。
根據2010年各金控的年報,多數金控的主要經營業務還是由銀行業掛帥,有九家金控六成以上業務來自銀行。其中,中信金控及第一金控的銀行業務約占85%營收,而華南金控、玉山金控及台新金控更是逾九成的營收都靠銀行業務。證券業務占營收過半的則有日盛金控、國票金控和元大金控。元大金控最近又併購了寶來證券,更加鞏固了它在台灣證券業的霸主地位。
以壽險業領軍的金控中,最為顯著的是新光金控,有93%營收來自壽險。整併了台灣人壽後的台灣金控居次,約有68%營收靠壽險。至於國泰人壽雖是台灣壽險業龍頭,卻只占國泰金控整個營收的35%而已,可見國泰金控在併購了世華銀行後的銀行業務有長足進步。一般而言,壽險業資產大,可投資資金多,是其經營優勢,但近年來受到低利環境和金融危機的衝擊,營收大幅滑落,不若往年風光,只好靜待否極泰來的時機。
媒體輿論經常批評台灣的金控財團化,其實不盡公平。首先,很多金控本來就是由某些家族擁有的金融機構轉換而成,當然帶有濃厚家族主導的色彩。依理類推,原本由公股控管的金融機構變成金控後,當然也還是會由公股繼續領軍。這樣的情形,是股權多寡的直接反映,理所當然,無可厚非。
若真要打破家族財團的持股掌控,就必須要推動不同家族、不同集團的金融機構彼此整併,藉此稀釋各自的持股比例。更且,金控有大股東加持,未必不好,反而可能是永續經營的堅實基礎。很多輿論批評的真正問題焦點是公司治理,而非財團股權,理應對症下藥,從公司治理的加強改善著手。
在民營金控中,國泰金控的蔡萬霖家族持股約35%,富邦金控的蔡萬才家族持股約27%,新光金控的吳東進家族持股約為17%,算是大股東掌控力道較大的幾家。其餘金控的大股東家族持股都在15%以下,可說是已經相對分散。根據2010年的年報資訊顯示,玉山金控的前十大股東個別持股都未超過4%,是所有金控中股權最為分散的一家,也是專業經理人主導程度最高的一家。
公股在所謂公股金控的持股比例也大不如前。最晚成軍的台灣金控公股仍為100%,是最為「根正苗紅」的公股金控。其次,公股在華南金控約占31%,在第一金控約占23%,在富邦金控及兆豐金控分別約占14%及12%。嚴格來說,除了台灣金控外,公股在其他所謂公股金控的地位有點尷尬,以單一股東而言,公股還是相對多數,但與所有民間股東一齊比較,公股卻是相對少數。因此,公股對這些金控的影響力似乎應該有所節制,也不宜擅將這些金控視為配合政策的工具,否則難免招惹「忽視民股權益」之譏,有違公司治理精神。
從外資持股的角度觀察,台灣各金控的國際化程度仍然偏低。日盛金控有日本新生銀行及港商Capital Target兩大外資合計持股約56.6%,是目前唯一由外資主導經營的金控。其次,台新金控有新橋私募股權基金持股約22%,而新光金控有日本第一生命保險持股約11%,也算是較具策略性投資意義的外資股東。其餘金控的前十大股東中雖然都有若干外資,但多是財務性投資的機構投資人,彼此之間毫無關係,合計持股均在1%至8%之間,只有玉山金控和中信金控的外資合計持股稍多,分別約為13.14%和12.31%。
在「一次金改」的政策推動下,台灣金融產業吹響了金控化的號角,於短短幾年內成立了15家金控,邁出了跨業經營的腳步。接著,一方面因為「二次金改」的鼓動,另一方面由於規模成長的需要,台灣金融產業又掀起了一陣激烈併購的浪潮,消長起伏,波濤洶湧,令人目不暇給。這些併購案例,有的精彩,有的慘痛,在在都值得識者檢視省思,引為借鏡。(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刊登)
全文網址: 黃日燦看併購/搶搭金控列車 幾家歡樂? | 商業企管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855171.shtml#ixzz1lBedFo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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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2.01.23 02:00 pm
台灣金融控股公司法在2001年11月1日通過,允許金融機構透過股份轉換和資產讓與方式共組金控,推動異業整合及跨業經營,鼓勵共同行銷與業務推廣。由於金控的設立需要主管機關批准,而政府是否會限制家數並不清楚,因此有意者都唯恐落於人後,掀起了一波搶搭金控列車的風潮。 新法頒訂不到兩個月,富邦金控和華南金控就拔得頭籌在12月19日開張,國泰金控和開發金控也緊跟著在2001年底前設立。2002年上半年間,玉山金控、兆豐金控、元大金控、日盛金控、台新金控、新光金控、永豐金控、中信金控、及國票金控紛紛組成。第一金控是在2003年1月設立,而最後的台灣金控則遲至2008年1月才宣告成軍。
目前,台灣總共有15家金控,絕大多數是採用股份轉換的方式設立,尤其是為了爭取時效,幾乎都是由自家銀行、保險或證券旗艦換股設立,只有少部分才是由真正不同股東的金融機構結盟組成。譬如說,開發金控是由開發工銀轉換股份設立,國泰金控是由國泰人壽轉換股份設立,而第一金控則是由第一銀行轉換股份設立。
富邦金控是唯一以股份轉換及資產讓與併用方式組成的一家金控,具體作法是由原來的富邦產險將主要資產及負債讓與新成立的富邦產險,再將新富邦產險變更營業項目及公司名稱轉成富邦金控,同時並將富邦證券、富邦銀行及富邦人壽等公司用股份轉換的方式納為富邦金控100%持有的子公司。
根據2010年各金控的年報,多數金控的主要經營業務還是由銀行業掛帥,有九家金控六成以上業務來自銀行。其中,中信金控及第一金控的銀行業務約占85%營收,而華南金控、玉山金控及台新金控更是逾九成的營收都靠銀行業務。證券業務占營收過半的則有日盛金控、國票金控和元大金控。元大金控最近又併購了寶來證券,更加鞏固了它在台灣證券業的霸主地位。
以壽險業領軍的金控中,最為顯著的是新光金控,有93%營收來自壽險。整併了台灣人壽後的台灣金控居次,約有68%營收靠壽險。至於國泰人壽雖是台灣壽險業龍頭,卻只占國泰金控整個營收的35%而已,可見國泰金控在併購了世華銀行後的銀行業務有長足進步。一般而言,壽險業資產大,可投資資金多,是其經營優勢,但近年來受到低利環境和金融危機的衝擊,營收大幅滑落,不若往年風光,只好靜待否極泰來的時機。
媒體輿論經常批評台灣的金控財團化,其實不盡公平。首先,很多金控本來就是由某些家族擁有的金融機構轉換而成,當然帶有濃厚家族主導的色彩。依理類推,原本由公股控管的金融機構變成金控後,當然也還是會由公股繼續領軍。這樣的情形,是股權多寡的直接反映,理所當然,無可厚非。
若真要打破家族財團的持股掌控,就必須要推動不同家族、不同集團的金融機構彼此整併,藉此稀釋各自的持股比例。更且,金控有大股東加持,未必不好,反而可能是永續經營的堅實基礎。很多輿論批評的真正問題焦點是公司治理,而非財團股權,理應對症下藥,從公司治理的加強改善著手。
在民營金控中,國泰金控的蔡萬霖家族持股約35%,富邦金控的蔡萬才家族持股約27%,新光金控的吳東進家族持股約為17%,算是大股東掌控力道較大的幾家。其餘金控的大股東家族持股都在15%以下,可說是已經相對分散。根據2010年的年報資訊顯示,玉山金控的前十大股東個別持股都未超過4%,是所有金控中股權最為分散的一家,也是專業經理人主導程度最高的一家。
公股在所謂公股金控的持股比例也大不如前。最晚成軍的台灣金控公股仍為100%,是最為「根正苗紅」的公股金控。其次,公股在華南金控約占31%,在第一金控約占23%,在富邦金控及兆豐金控分別約占14%及12%。嚴格來說,除了台灣金控外,公股在其他所謂公股金控的地位有點尷尬,以單一股東而言,公股還是相對多數,但與所有民間股東一齊比較,公股卻是相對少數。因此,公股對這些金控的影響力似乎應該有所節制,也不宜擅將這些金控視為配合政策的工具,否則難免招惹「忽視民股權益」之譏,有違公司治理精神。
從外資持股的角度觀察,台灣各金控的國際化程度仍然偏低。日盛金控有日本新生銀行及港商Capital Target兩大外資合計持股約56.6%,是目前唯一由外資主導經營的金控。其次,台新金控有新橋私募股權基金持股約22%,而新光金控有日本第一生命保險持股約11%,也算是較具策略性投資意義的外資股東。其餘金控的前十大股東中雖然都有若干外資,但多是財務性投資的機構投資人,彼此之間毫無關係,合計持股均在1%至8%之間,只有玉山金控和中信金控的外資合計持股稍多,分別約為13.14%和12.31%。
在「一次金改」的政策推動下,台灣金融產業吹響了金控化的號角,於短短幾年內成立了15家金控,邁出了跨業經營的腳步。接著,一方面因為「二次金改」的鼓動,另一方面由於規模成長的需要,台灣金融產業又掀起了一陣激烈併購的浪潮,消長起伏,波濤洶湧,令人目不暇給。這些併購案例,有的精彩,有的慘痛,在在都值得識者檢視省思,引為借鏡。(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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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2011.11.19 本土企業 重掌有線電視主導權
黃日燦看併購/本土企業 重掌有線電視主導權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725244.shtml
【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1.19 02:17 am
外資為何會對台灣有線電視產業這麼有興趣,主要是著眼於「視網話三合一」的發展前景。在電視、網路、電話數位匯流新賽局啟動之前,若能先搶進卡位,將來可望會有爆發性的成長。這個趨勢相當明顯,是外資和本土企業集團共同看上的焦點,彼此各展神通攻城略地。
當然,數位匯流的趨勢固然清楚,但落實的進程卻不確定,市場接納的速度也尚難斷定,因此並非毫無投資風險,有些外資及本土企業集團在檢視研判後就裹足不前,採取暫時觀望的態度。
2009年起,外資統領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局面,忽然開始起了變化。
首先,台灣大哥大於2009年9月宣布將以新台幣568億元的總價額向凱雷併購凱擘,惟這項併購案卻因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的反對而夭折,其反對理由為台北市政府持有台哥大股東富邦產險的母公司富邦金控股份,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限制條款。
台哥大進退維谷,後來遂由富邦蔡氏兄弟個人投資設立大富媒體,於2010年7月接手與凱雷重新談判併購了凱擘。
2010年9月,安博凱也宣布撤出中嘉,以新台幣700億元價額將中嘉賣給由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國泰金前副董事長蔡鎮宇和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組成的旺旺寬頻。
由於旺旺集團也擁有中時、中天電視等媒體事業,引起若干學者專家和政府部門的關注與顧慮,這筆併購交易目前尚卡在NCC還未過關。
2011年初,雄霸香港電視產業數十年的TVB,隨著創辦人邵逸夫近年健康欠佳的傳言四起,成為各方爭逐的對象。最後由台灣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帶頭的投資團隊收購成功。
此併購案的價額為90億港元(約合新台幣336億元),半數由王雪紅、香港富商陳國強、和美國私募股權基金普羅維登斯(Providence)總裁尼爾森各自出資三分之一,其餘半數則透過王雪紅向台灣銀行團融資。
由於香港TVB擁有台灣TVBS有線電視股權,因此王雪紅為首的投資團隊等於間接擁有了台灣TVBS。
這幾件接二連三的併購案,讓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主導權從外資手中重返本土企業,固然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但若把鏡頭焦距再拉長一點觀察,台灣整個有線電視產業的發展史,可說是一部春秋戰國合縱連橫的併購史。
沒有併購,台灣的有線電視產業可能還是數百家業者各自為政、不成氣候的一盤散沙,這層意義可能遠比外資與本土企業集團的較勁,更值得大家重視。
(下,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五刊登)
全文網址: 黃日燦看併購/本土企業 重掌有線電視主導權 | 商業企管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725244.shtml#ixzz1fMql6d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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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1.19 02:17 am
外資為何會對台灣有線電視產業這麼有興趣,主要是著眼於「視網話三合一」的發展前景。在電視、網路、電話數位匯流新賽局啟動之前,若能先搶進卡位,將來可望會有爆發性的成長。這個趨勢相當明顯,是外資和本土企業集團共同看上的焦點,彼此各展神通攻城略地。
當然,數位匯流的趨勢固然清楚,但落實的進程卻不確定,市場接納的速度也尚難斷定,因此並非毫無投資風險,有些外資及本土企業集團在檢視研判後就裹足不前,採取暫時觀望的態度。
2009年起,外資統領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局面,忽然開始起了變化。
首先,台灣大哥大於2009年9月宣布將以新台幣568億元的總價額向凱雷併購凱擘,惟這項併購案卻因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的反對而夭折,其反對理由為台北市政府持有台哥大股東富邦產險的母公司富邦金控股份,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限制條款。
台哥大進退維谷,後來遂由富邦蔡氏兄弟個人投資設立大富媒體,於2010年7月接手與凱雷重新談判併購了凱擘。
2010年9月,安博凱也宣布撤出中嘉,以新台幣700億元價額將中嘉賣給由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國泰金前副董事長蔡鎮宇和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組成的旺旺寬頻。
由於旺旺集團也擁有中時、中天電視等媒體事業,引起若干學者專家和政府部門的關注與顧慮,這筆併購交易目前尚卡在NCC還未過關。
2011年初,雄霸香港電視產業數十年的TVB,隨著創辦人邵逸夫近年健康欠佳的傳言四起,成為各方爭逐的對象。最後由台灣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帶頭的投資團隊收購成功。
此併購案的價額為90億港元(約合新台幣336億元),半數由王雪紅、香港富商陳國強、和美國私募股權基金普羅維登斯(Providence)總裁尼爾森各自出資三分之一,其餘半數則透過王雪紅向台灣銀行團融資。
由於香港TVB擁有台灣TVBS有線電視股權,因此王雪紅為首的投資團隊等於間接擁有了台灣TVBS。
這幾件接二連三的併購案,讓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主導權從外資手中重返本土企業,固然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但若把鏡頭焦距再拉長一點觀察,台灣整個有線電視產業的發展史,可說是一部春秋戰國合縱連橫的併購史。
沒有併購,台灣的有線電視產業可能還是數百家業者各自為政、不成氣候的一盤散沙,這層意義可能遠比外資與本土企業集團的較勁,更值得大家重視。
(下,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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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4 黃日燦:救產業 「病入膏肓」前下手
2011.11.24 黃日燦:救產業 「病入膏肓」前下手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737792.shtml
【經濟日報╱記者蔡佳妤/台北報導】 2011.11.24 03:01 am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昨(23)日表示,今年歐美債問題引發全球經濟趨緩,全球市場埋藏許多不確定性,造成投資、消費都趨於保守。未來二、三年應將處於低迷情勢,政府產業政策要有前瞻性和決斷力。
面板產業經營困難,最近熱門話題談整合,政府鼓勵友達、奇美電進一步合併。
黃日燦指出,政府如果要出手救產業,在產業未走下坡前,就必須以政策工具進行整併。
黃日燦指出,原先被政府列為「兩兆雙星」計畫的明星產業DRAM、面板,產業結構已有所改變,原先五年的獲利周期被打破,收益逐年下滑。不少跨國企業,如飛利浦早在金融海嘯前,就看到DRAM、面板產業的危機,而將相關產業的股票全數脫手。
黃日燦表示,跨國企業看到產業危機,我政府當時所欠缺的,就是前瞻性。政府若要出手拯救一個產業,必須在產業還沒「病入膏肓」前下手,才會有救。
他指出,雖然政府二、三年前就已看到DRAM廠商過多,但當時也缺少決斷力,並沒有利用政策工具和資源、以及道德說服力,促成產業整併,這也是應檢討地方。
黃日燦表示,政府在財經政策不明確,以及政黨輪替造成政策不延續,也是產業發展的阻礙。政府希望企業能夠全球化,但卻一廂情願規定產業不可出走到大陸、不可在台灣下市而到國外上市;或者只引進受歡迎的外資,不歡迎的外資便不予進駐等。
若政策因政黨輪替而變動過大,對外資而言就會造成不確定因素,考慮投資策略時就會跳過台灣,這也是台灣十年來經濟無法長足發展原因之一。
他強調,政府必須要「依法行政」,不應有模糊、不確定標準。如外資要進駐時,明明一切程序和條件都符合法規,但我政府往往給予許多限制或額外要求;企業休無薪假並不違法,政府卻仍出手干預等。
黃日燦表示,財經政策仍有許多修法空間,但若政府不依法行政,修法也失去意義,且多重標準也會讓企業和外資因捉摸不定而卻步。
全文網址: 黃日燦:救產業 「病入膏肓」前下手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737792.shtml#ixzz1fMpjlh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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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蔡佳妤/台北報導】 2011.11.24 03:01 am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昨(23)日表示,今年歐美債問題引發全球經濟趨緩,全球市場埋藏許多不確定性,造成投資、消費都趨於保守。未來二、三年應將處於低迷情勢,政府產業政策要有前瞻性和決斷力。
面板產業經營困難,最近熱門話題談整合,政府鼓勵友達、奇美電進一步合併。
黃日燦指出,政府如果要出手救產業,在產業未走下坡前,就必須以政策工具進行整併。
黃日燦指出,原先被政府列為「兩兆雙星」計畫的明星產業DRAM、面板,產業結構已有所改變,原先五年的獲利周期被打破,收益逐年下滑。不少跨國企業,如飛利浦早在金融海嘯前,就看到DRAM、面板產業的危機,而將相關產業的股票全數脫手。
黃日燦表示,跨國企業看到產業危機,我政府當時所欠缺的,就是前瞻性。政府若要出手拯救一個產業,必須在產業還沒「病入膏肓」前下手,才會有救。
他指出,雖然政府二、三年前就已看到DRAM廠商過多,但當時也缺少決斷力,並沒有利用政策工具和資源、以及道德說服力,促成產業整併,這也是應檢討地方。
黃日燦表示,政府在財經政策不明確,以及政黨輪替造成政策不延續,也是產業發展的阻礙。政府希望企業能夠全球化,但卻一廂情願規定產業不可出走到大陸、不可在台灣下市而到國外上市;或者只引進受歡迎的外資,不歡迎的外資便不予進駐等。
若政策因政黨輪替而變動過大,對外資而言就會造成不確定因素,考慮投資策略時就會跳過台灣,這也是台灣十年來經濟無法長足發展原因之一。
他強調,政府必須要「依法行政」,不應有模糊、不確定標準。如外資要進駐時,明明一切程序和條件都符合法規,但我政府往往給予許多限制或額外要求;企業休無薪假並不違法,政府卻仍出手干預等。
黃日燦表示,財經政策仍有許多修法空間,但若政府不依法行政,修法也失去意義,且多重標準也會讓企業和外資因捉摸不定而卻步。
全文網址: 黃日燦:救產業 「病入膏肓」前下手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737792.shtml#ixzz1fMpjlh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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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日燦看併購/有線電視 外資叩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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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1.24 03:01 am
台灣寬頻自成立伊始,就披上了一層濃厚的神秘色彩,外人有如霧裡看花,朦朦朧朧,很難一窺究竟。也因為如此,有關台灣寬頻的一舉一動,經常引發各界爭論和臆測,媒體報導也多有似是而非、以訛傳訛之處。
譬如說,根據資料顯示,台灣寬頻於1999年8月20日登記設立,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萬元,未曾公開發行,因此很多資訊不必公開揭露。
私募注資 併購系統業者
1999年11月間,亦即台灣寬頻設立後三個月左右,美國著名私募股權基金凱雷注資入股了台灣寬頻,但相關新聞報導對注資入股的具體內容則大多語焉不詳。有些報導說是凱雷以每收視戶新台幣1萬元的計算基礎,2億美元(約新台幣60餘億元)的總價,收購了台灣寬頻的股權。
這些報導內容如果屬實,表示台灣寬頻在設立後的短短三個月內,就已透過併購或其他方式建立了60餘萬有線電視收視戶,速度之快似乎匪夷所思。
凱雷與台灣寬頻對有關台灣寬頻股權及資本的各種報導,只作出了局部的澄清,強調凱雷只是台灣寬頻的外資股東之一,持股也不過半,完全符合當時有線廣播電視法的相關規定,並強調台灣寬頻的多數股東是台灣企業,卻未公開說明這些台灣企業股東的資料,也未說明所有股東的持股情形。
唯一略有報導的是新光合纖於2000年投資新台幣1億元取得台灣寬頻的21%股份。因此,台灣寬頻的本地股東究為那些企業?各種傳聞始終不斷。
籌措資金 專案融資首例
可確定的是,凱雷在入股台灣寬頻後,隨即陸續大手筆收購桃竹苗及中南部地區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攻城略地的進軍布局非常快速,開外資投入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先河,成為當時國內和信、東森及太平洋三大財團之外的第四股新興勢力。
對於尚未被財團收編的系統業者來說,新興勢力的介入競爭,意味著這些業者的身價應會看漲,因此大多歡迎台灣寬頻。
為了籌措併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所需的資金,凱雷也於1999年11月洽商花旗銀行台北分行主辦專案融資聯貸給台灣寬頻。這項新台幣17.6億元的專案融資分兩部分,其一是13.6億元的傳統貸款,供台灣寬頻繼續併購有電視系統業者之用;其二是4億元的循環信用短期票券(NIF),作為台灣寬頻短期周轉金之用。
這兩類貸款都由台灣寬頻旗下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擔任保證人,以確保未來的月費收入將優先償付貸款本息。
所謂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最大的特色就是銀行對於專案融資案的授信評估,不是以擔保品內容來評估授信風險,而是以該專案未來所能產生的現金流量及相關商業契約架構來評估風險,並以該專案所產生的收入作為償還貸款本息的來源及擔保,對該專案股東原則上不享有債務追索權。專案融資在歐美行之有年,但在台灣開創先例的第一件就是花旗銀行對台灣寬頻提供的這項專案融資聯貸案,為台灣的銀行授信業務開拓了一個新領域,意義相當重大。
台灣寬頻在凱雷主導下整合旗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經營有成,規模擴大,績效提昇,位居台灣第三大多系統有線電視業者(MSO)。2004年時原本計劃到香港掛牌上市,讓凱雷及其他股東們可以實現投資利益,但後來因故取消。
2005年4月時,凱雷改弦易轍決定出售台灣寬頻股權,透過投資銀行邀請有意人士競標。2005年6月間,香港首富李嘉誠麾下的Tom.com以8.2億美元價格取得優先議約權,但11月時澳洲麥格理投資銀行卻半路殺出,以近9億美元的價格橫刀奪愛。
Tom.com幾番思量,考慮了政經因素及其他風險後,決定不再加價而縮手退兵。
2005年12月,麥格里投資銀行及其旗下的媒體集團宣布以每戶約新台幣4.4萬元的計算基礎,總額8.88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台灣寬頻。麥格里投資銀行與麥格里媒體集團各出資約2億美元及3億美元,其餘不足的金額以舉債方式支付,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與荷蘭商安信銀行(ING)擊退其他對手而承辦了這筆4億餘美元的聯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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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1.24 03:01 am
台灣寬頻自成立伊始,就披上了一層濃厚的神秘色彩,外人有如霧裡看花,朦朦朧朧,很難一窺究竟。也因為如此,有關台灣寬頻的一舉一動,經常引發各界爭論和臆測,媒體報導也多有似是而非、以訛傳訛之處。
譬如說,根據資料顯示,台灣寬頻於1999年8月20日登記設立,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萬元,未曾公開發行,因此很多資訊不必公開揭露。
私募注資 併購系統業者
1999年11月間,亦即台灣寬頻設立後三個月左右,美國著名私募股權基金凱雷注資入股了台灣寬頻,但相關新聞報導對注資入股的具體內容則大多語焉不詳。有些報導說是凱雷以每收視戶新台幣1萬元的計算基礎,2億美元(約新台幣60餘億元)的總價,收購了台灣寬頻的股權。
這些報導內容如果屬實,表示台灣寬頻在設立後的短短三個月內,就已透過併購或其他方式建立了60餘萬有線電視收視戶,速度之快似乎匪夷所思。
凱雷與台灣寬頻對有關台灣寬頻股權及資本的各種報導,只作出了局部的澄清,強調凱雷只是台灣寬頻的外資股東之一,持股也不過半,完全符合當時有線廣播電視法的相關規定,並強調台灣寬頻的多數股東是台灣企業,卻未公開說明這些台灣企業股東的資料,也未說明所有股東的持股情形。
唯一略有報導的是新光合纖於2000年投資新台幣1億元取得台灣寬頻的21%股份。因此,台灣寬頻的本地股東究為那些企業?各種傳聞始終不斷。
籌措資金 專案融資首例
可確定的是,凱雷在入股台灣寬頻後,隨即陸續大手筆收購桃竹苗及中南部地區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攻城略地的進軍布局非常快速,開外資投入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先河,成為當時國內和信、東森及太平洋三大財團之外的第四股新興勢力。
對於尚未被財團收編的系統業者來說,新興勢力的介入競爭,意味著這些業者的身價應會看漲,因此大多歡迎台灣寬頻。
為了籌措併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所需的資金,凱雷也於1999年11月洽商花旗銀行台北分行主辦專案融資聯貸給台灣寬頻。這項新台幣17.6億元的專案融資分兩部分,其一是13.6億元的傳統貸款,供台灣寬頻繼續併購有電視系統業者之用;其二是4億元的循環信用短期票券(NIF),作為台灣寬頻短期周轉金之用。
這兩類貸款都由台灣寬頻旗下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擔任保證人,以確保未來的月費收入將優先償付貸款本息。
所謂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最大的特色就是銀行對於專案融資案的授信評估,不是以擔保品內容來評估授信風險,而是以該專案未來所能產生的現金流量及相關商業契約架構來評估風險,並以該專案所產生的收入作為償還貸款本息的來源及擔保,對該專案股東原則上不享有債務追索權。專案融資在歐美行之有年,但在台灣開創先例的第一件就是花旗銀行對台灣寬頻提供的這項專案融資聯貸案,為台灣的銀行授信業務開拓了一個新領域,意義相當重大。
台灣寬頻在凱雷主導下整合旗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經營有成,規模擴大,績效提昇,位居台灣第三大多系統有線電視業者(MSO)。2004年時原本計劃到香港掛牌上市,讓凱雷及其他股東們可以實現投資利益,但後來因故取消。
2005年4月時,凱雷改弦易轍決定出售台灣寬頻股權,透過投資銀行邀請有意人士競標。2005年6月間,香港首富李嘉誠麾下的Tom.com以8.2億美元價格取得優先議約權,但11月時澳洲麥格理投資銀行卻半路殺出,以近9億美元的價格橫刀奪愛。
Tom.com幾番思量,考慮了政經因素及其他風險後,決定不再加價而縮手退兵。
2005年12月,麥格里投資銀行及其旗下的媒體集團宣布以每戶約新台幣4.4萬元的計算基礎,總額8.88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台灣寬頻。麥格里投資銀行與麥格里媒體集團各出資約2億美元及3億美元,其餘不足的金額以舉債方式支付,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與荷蘭商安信銀行(ING)擊退其他對手而承辦了這筆4億餘美元的聯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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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2 黃日燦看併購/凱雷轉進東森媒體 創第二春
2012.12.02 黃日燦看併購/凱雷轉進東森媒體 創第二春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755504.shtml
【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2.02 05:28 am
凱雷退出台灣寬頻,但旋即轉進東森媒體,很多人感到詫異好奇,不知凱雷葫蘆裡賣什麼膏藥。其實,可能的原因有二,並不神秘。首先是有線廣播電視法限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者直接或間接控制的系統經營者總家數不得超過全國總家數三分之一,而訂戶數也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
因此,凱雷若繼續掌控台灣寬頻,就無法入主東森媒體,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其次,凱雷是私募股權基金,旗下每個基金都有固定的投資期限,一般為五至七年。因此,在1999年投資台灣寬頻的凱雷旗下基金,其投資期限到2005年時應都即將屆滿,所以必須出售持股,清盤結帳。開放外資參與台灣有線電視產業是政府十餘年來的既定政策,有線廣播電視法於1999年就允許外資間接持股的上限為50%,2001年時又修法將該上限提高到60%。
不過,在這些年間,雖然理由不一,但反對外資的聲浪似乎不斷,時有所聞。凱雷併購東森媒體案在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審議時,就受到多方詰問責難。NCC一方面表示凱雷透過多層次投資的架構並無違法,但另一方面卻似仍有不少疑慮,最後竟演變成NCC與投審會兩個主管機關之間少見的公開交鋒。
NCC在2006年6月26日決議將凱雷併購東森媒體案交回投審會,並嗆聲要投審會自行決定並自負其責,而投審會也不客氣地於6月29日及30日兩天密集審議,並於7月6日快速專案會議通過凱雷案。有線電視產業在台灣是寡占事業,而且牽涉到媒體、文化、新聞及通訊等重要社會介面,再加上未來「視網話三合一」數位匯流後可能衍生的龐大商機,政府對外資參與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政策應該審慎考量,並應隨時檢討。NCC身為產業主管機關,監管督導產業政策的擬訂與落實,責無旁貸。
倘若NCC認為目前允許外資參與的政策及法令有欠妥適,自可從宏觀調控的角度,建議政府通盤修整,甚至提出具體方案。惟在政府政策及法令並未改變之前,NCC於審議外商投資的個案時,是否可以運用行政裁量權課加與外資入股無關的條件或限制,其程度及範圍為何,是否有逾越法令之嫌,在在都值得大家深思。
(下,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周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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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2.02 05:28 am
凱雷退出台灣寬頻,但旋即轉進東森媒體,很多人感到詫異好奇,不知凱雷葫蘆裡賣什麼膏藥。其實,可能的原因有二,並不神秘。首先是有線廣播電視法限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者直接或間接控制的系統經營者總家數不得超過全國總家數三分之一,而訂戶數也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
因此,凱雷若繼續掌控台灣寬頻,就無法入主東森媒體,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其次,凱雷是私募股權基金,旗下每個基金都有固定的投資期限,一般為五至七年。因此,在1999年投資台灣寬頻的凱雷旗下基金,其投資期限到2005年時應都即將屆滿,所以必須出售持股,清盤結帳。開放外資參與台灣有線電視產業是政府十餘年來的既定政策,有線廣播電視法於1999年就允許外資間接持股的上限為50%,2001年時又修法將該上限提高到60%。
不過,在這些年間,雖然理由不一,但反對外資的聲浪似乎不斷,時有所聞。凱雷併購東森媒體案在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審議時,就受到多方詰問責難。NCC一方面表示凱雷透過多層次投資的架構並無違法,但另一方面卻似仍有不少疑慮,最後竟演變成NCC與投審會兩個主管機關之間少見的公開交鋒。
NCC在2006年6月26日決議將凱雷併購東森媒體案交回投審會,並嗆聲要投審會自行決定並自負其責,而投審會也不客氣地於6月29日及30日兩天密集審議,並於7月6日快速專案會議通過凱雷案。有線電視產業在台灣是寡占事業,而且牽涉到媒體、文化、新聞及通訊等重要社會介面,再加上未來「視網話三合一」數位匯流後可能衍生的龐大商機,政府對外資參與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政策應該審慎考量,並應隨時檢討。NCC身為產業主管機關,監管督導產業政策的擬訂與落實,責無旁貸。
倘若NCC認為目前允許外資參與的政策及法令有欠妥適,自可從宏觀調控的角度,建議政府通盤修整,甚至提出具體方案。惟在政府政策及法令並未改變之前,NCC於審議外商投資的個案時,是否可以運用行政裁量權課加與外資入股無關的條件或限制,其程度及範圍為何,是否有逾越法令之嫌,在在都值得大家深思。
(下,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周五刊登)
全文網址: 黃日燦看併購/凱雷轉進東森媒體 創第二春 | 商業企管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755504.shtml#ixzz1fMp67V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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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2007-06-13 公平會想管金控併購 業者說不
2007-06-13 公平會想管金控併購 業者說不
二次金改重新啟動,金融業走向整併,朝向大型化、集團化發展,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想了解金控業併購等,是否會產生不公平競爭。多數金融機構認為,國內金融業已很競爭,公平法的介入目前不是優先問題。
本周多家金融機構將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被視為二次金改的後續戰役,最近金融機構都很忙,公平會昨(12)日召開座談會,邀請金融界大頭研討金融服務業競爭議題。
公平會主委湯金全指出,金融服務業對產業發展具有關鍵性影響,服務業產值已占國內生產毛額的七成,金融服務業產值又占了其中的八分之一,但金融市場常存有資訊不對稱問題,如果金融業者利用其優勢地位,進行不公正競爭或限制競爭行為,將有害整體的經濟發展。
銀行公會理事長、合庫董事長許德南在座談會中說,「公平會可以放120個心」,銀行業沒有不公平競爭的情形。
湯金全接任主委後就強調自由競爭問題,在出任公平會主委之前,湯金全曾任法務部次長。在葉菊蘭代理高雄市長時,拔擢湯金全為高雄市副市長。公平會想規範金控整併,給外界諸多聯想空間。
銀行業者指出,銀行業不只自由競爭,還過度競爭,就因為銀行業過度競爭,才有二次金改之議,如今銀行和金控仍受創於卡債和低利率,經營績效不算太好。
許德南強調,依照政大金融系教授沈中華的研究,台灣銀行業市占率對資產報酬率沒有顯著影響,市占率高也無法相對提高存放款利率。
倒是有金控業者利用壽險資金,轉投資電信、媒體、自家基金、創投,截至今年3月底,國內14家金控,共成立了13家創投公司。許德南預測:「金控業未來出問題,可能在創投等其他看不見的投資。」
昨天參加座談會的還有金管會委員楊雅惠、主秘詹庭禎、產物保險公會理事長石燦明、台新金財務長容覺生、荷商荷蘭銀行台灣區總經理經天瑞、華僑銀行董事長張嵩峨、花旗集團台灣區總裁利明獻、英商路透公司台灣分公司總經理王志安、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台大法律系教授王文宇和政大法律系教授劉連煜等人。
【2007/06/13 經濟日報】
二次金改重新啟動,金融業走向整併,朝向大型化、集團化發展,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想了解金控業併購等,是否會產生不公平競爭。多數金融機構認為,國內金融業已很競爭,公平法的介入目前不是優先問題。
本周多家金融機構將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被視為二次金改的後續戰役,最近金融機構都很忙,公平會昨(12)日召開座談會,邀請金融界大頭研討金融服務業競爭議題。
公平會主委湯金全指出,金融服務業對產業發展具有關鍵性影響,服務業產值已占國內生產毛額的七成,金融服務業產值又占了其中的八分之一,但金融市場常存有資訊不對稱問題,如果金融業者利用其優勢地位,進行不公正競爭或限制競爭行為,將有害整體的經濟發展。
銀行公會理事長、合庫董事長許德南在座談會中說,「公平會可以放120個心」,銀行業沒有不公平競爭的情形。
湯金全接任主委後就強調自由競爭問題,在出任公平會主委之前,湯金全曾任法務部次長。在葉菊蘭代理高雄市長時,拔擢湯金全為高雄市副市長。公平會想規範金控整併,給外界諸多聯想空間。
銀行業者指出,銀行業不只自由競爭,還過度競爭,就因為銀行業過度競爭,才有二次金改之議,如今銀行和金控仍受創於卡債和低利率,經營績效不算太好。
許德南強調,依照政大金融系教授沈中華的研究,台灣銀行業市占率對資產報酬率沒有顯著影響,市占率高也無法相對提高存放款利率。
倒是有金控業者利用壽險資金,轉投資電信、媒體、自家基金、創投,截至今年3月底,國內14家金控,共成立了13家創投公司。許德南預測:「金控業未來出問題,可能在創投等其他看不見的投資。」
昨天參加座談會的還有金管會委員楊雅惠、主秘詹庭禎、產物保險公會理事長石燦明、台新金財務長容覺生、荷商荷蘭銀行台灣區總經理經天瑞、華僑銀行董事長張嵩峨、花旗集團台灣區總裁利明獻、英商路透公司台灣分公司總經理王志安、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台大法律系教授王文宇和政大法律系教授劉連煜等人。
【2007/06/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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