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日燦看併購/本土企業 重掌有線電視主導權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725244.shtml
【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1.19 02:17 am
外資為何會對台灣有線電視產業這麼有興趣,主要是著眼於「視網話三合一」的發展前景。在電視、網路、電話數位匯流新賽局啟動之前,若能先搶進卡位,將來可望會有爆發性的成長。這個趨勢相當明顯,是外資和本土企業集團共同看上的焦點,彼此各展神通攻城略地。
當然,數位匯流的趨勢固然清楚,但落實的進程卻不確定,市場接納的速度也尚難斷定,因此並非毫無投資風險,有些外資及本土企業集團在檢視研判後就裹足不前,採取暫時觀望的態度。
2009年起,外資統領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局面,忽然開始起了變化。
首先,台灣大哥大於2009年9月宣布將以新台幣568億元的總價額向凱雷併購凱擘,惟這項併購案卻因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的反對而夭折,其反對理由為台北市政府持有台哥大股東富邦產險的母公司富邦金控股份,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限制條款。
台哥大進退維谷,後來遂由富邦蔡氏兄弟個人投資設立大富媒體,於2010年7月接手與凱雷重新談判併購了凱擘。
2010年9月,安博凱也宣布撤出中嘉,以新台幣700億元價額將中嘉賣給由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國泰金前副董事長蔡鎮宇和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組成的旺旺寬頻。
由於旺旺集團也擁有中時、中天電視等媒體事業,引起若干學者專家和政府部門的關注與顧慮,這筆併購交易目前尚卡在NCC還未過關。
2011年初,雄霸香港電視產業數十年的TVB,隨著創辦人邵逸夫近年健康欠佳的傳言四起,成為各方爭逐的對象。最後由台灣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帶頭的投資團隊收購成功。
此併購案的價額為90億港元(約合新台幣336億元),半數由王雪紅、香港富商陳國強、和美國私募股權基金普羅維登斯(Providence)總裁尼爾森各自出資三分之一,其餘半數則透過王雪紅向台灣銀行團融資。
由於香港TVB擁有台灣TVBS有線電視股權,因此王雪紅為首的投資團隊等於間接擁有了台灣TVBS。
這幾件接二連三的併購案,讓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主導權從外資手中重返本土企業,固然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但若把鏡頭焦距再拉長一點觀察,台灣整個有線電視產業的發展史,可說是一部春秋戰國合縱連橫的併購史。
沒有併購,台灣的有線電視產業可能還是數百家業者各自為政、不成氣候的一盤散沙,這層意義可能遠比外資與本土企業集團的較勁,更值得大家重視。
(下,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五刊登)
全文網址: 黃日燦看併購/本土企業 重掌有線電視主導權 | 商業企管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725244.shtml#ixzz1fMql6d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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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2011.11.24 黃日燦:救產業 「病入膏肓」前下手
2011.11.24 黃日燦:救產業 「病入膏肓」前下手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737792.shtml
【經濟日報╱記者蔡佳妤/台北報導】 2011.11.24 03:01 am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昨(23)日表示,今年歐美債問題引發全球經濟趨緩,全球市場埋藏許多不確定性,造成投資、消費都趨於保守。未來二、三年應將處於低迷情勢,政府產業政策要有前瞻性和決斷力。
面板產業經營困難,最近熱門話題談整合,政府鼓勵友達、奇美電進一步合併。
黃日燦指出,政府如果要出手救產業,在產業未走下坡前,就必須以政策工具進行整併。
黃日燦指出,原先被政府列為「兩兆雙星」計畫的明星產業DRAM、面板,產業結構已有所改變,原先五年的獲利周期被打破,收益逐年下滑。不少跨國企業,如飛利浦早在金融海嘯前,就看到DRAM、面板產業的危機,而將相關產業的股票全數脫手。
黃日燦表示,跨國企業看到產業危機,我政府當時所欠缺的,就是前瞻性。政府若要出手拯救一個產業,必須在產業還沒「病入膏肓」前下手,才會有救。
他指出,雖然政府二、三年前就已看到DRAM廠商過多,但當時也缺少決斷力,並沒有利用政策工具和資源、以及道德說服力,促成產業整併,這也是應檢討地方。
黃日燦表示,政府在財經政策不明確,以及政黨輪替造成政策不延續,也是產業發展的阻礙。政府希望企業能夠全球化,但卻一廂情願規定產業不可出走到大陸、不可在台灣下市而到國外上市;或者只引進受歡迎的外資,不歡迎的外資便不予進駐等。
若政策因政黨輪替而變動過大,對外資而言就會造成不確定因素,考慮投資策略時就會跳過台灣,這也是台灣十年來經濟無法長足發展原因之一。
他強調,政府必須要「依法行政」,不應有模糊、不確定標準。如外資要進駐時,明明一切程序和條件都符合法規,但我政府往往給予許多限制或額外要求;企業休無薪假並不違法,政府卻仍出手干預等。
黃日燦表示,財經政策仍有許多修法空間,但若政府不依法行政,修法也失去意義,且多重標準也會讓企業和外資因捉摸不定而卻步。
全文網址: 黃日燦:救產業 「病入膏肓」前下手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737792.shtml#ixzz1fMpjlh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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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蔡佳妤/台北報導】 2011.11.24 03:01 am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昨(23)日表示,今年歐美債問題引發全球經濟趨緩,全球市場埋藏許多不確定性,造成投資、消費都趨於保守。未來二、三年應將處於低迷情勢,政府產業政策要有前瞻性和決斷力。
面板產業經營困難,最近熱門話題談整合,政府鼓勵友達、奇美電進一步合併。
黃日燦指出,政府如果要出手救產業,在產業未走下坡前,就必須以政策工具進行整併。
黃日燦指出,原先被政府列為「兩兆雙星」計畫的明星產業DRAM、面板,產業結構已有所改變,原先五年的獲利周期被打破,收益逐年下滑。不少跨國企業,如飛利浦早在金融海嘯前,就看到DRAM、面板產業的危機,而將相關產業的股票全數脫手。
黃日燦表示,跨國企業看到產業危機,我政府當時所欠缺的,就是前瞻性。政府若要出手拯救一個產業,必須在產業還沒「病入膏肓」前下手,才會有救。
他指出,雖然政府二、三年前就已看到DRAM廠商過多,但當時也缺少決斷力,並沒有利用政策工具和資源、以及道德說服力,促成產業整併,這也是應檢討地方。
黃日燦表示,政府在財經政策不明確,以及政黨輪替造成政策不延續,也是產業發展的阻礙。政府希望企業能夠全球化,但卻一廂情願規定產業不可出走到大陸、不可在台灣下市而到國外上市;或者只引進受歡迎的外資,不歡迎的外資便不予進駐等。
若政策因政黨輪替而變動過大,對外資而言就會造成不確定因素,考慮投資策略時就會跳過台灣,這也是台灣十年來經濟無法長足發展原因之一。
他強調,政府必須要「依法行政」,不應有模糊、不確定標準。如外資要進駐時,明明一切程序和條件都符合法規,但我政府往往給予許多限制或額外要求;企業休無薪假並不違法,政府卻仍出手干預等。
黃日燦表示,財經政策仍有許多修法空間,但若政府不依法行政,修法也失去意義,且多重標準也會讓企業和外資因捉摸不定而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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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日燦看併購/有線電視 外資叩關(上)
黃日燦看併購/有線電視 外資叩關(上)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737605.shtml
【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1.24 03:01 am
台灣寬頻自成立伊始,就披上了一層濃厚的神秘色彩,外人有如霧裡看花,朦朦朧朧,很難一窺究竟。也因為如此,有關台灣寬頻的一舉一動,經常引發各界爭論和臆測,媒體報導也多有似是而非、以訛傳訛之處。
譬如說,根據資料顯示,台灣寬頻於1999年8月20日登記設立,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萬元,未曾公開發行,因此很多資訊不必公開揭露。
私募注資 併購系統業者
1999年11月間,亦即台灣寬頻設立後三個月左右,美國著名私募股權基金凱雷注資入股了台灣寬頻,但相關新聞報導對注資入股的具體內容則大多語焉不詳。有些報導說是凱雷以每收視戶新台幣1萬元的計算基礎,2億美元(約新台幣60餘億元)的總價,收購了台灣寬頻的股權。
這些報導內容如果屬實,表示台灣寬頻在設立後的短短三個月內,就已透過併購或其他方式建立了60餘萬有線電視收視戶,速度之快似乎匪夷所思。
凱雷與台灣寬頻對有關台灣寬頻股權及資本的各種報導,只作出了局部的澄清,強調凱雷只是台灣寬頻的外資股東之一,持股也不過半,完全符合當時有線廣播電視法的相關規定,並強調台灣寬頻的多數股東是台灣企業,卻未公開說明這些台灣企業股東的資料,也未說明所有股東的持股情形。
唯一略有報導的是新光合纖於2000年投資新台幣1億元取得台灣寬頻的21%股份。因此,台灣寬頻的本地股東究為那些企業?各種傳聞始終不斷。
籌措資金 專案融資首例
可確定的是,凱雷在入股台灣寬頻後,隨即陸續大手筆收購桃竹苗及中南部地區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攻城略地的進軍布局非常快速,開外資投入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先河,成為當時國內和信、東森及太平洋三大財團之外的第四股新興勢力。
對於尚未被財團收編的系統業者來說,新興勢力的介入競爭,意味著這些業者的身價應會看漲,因此大多歡迎台灣寬頻。
為了籌措併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所需的資金,凱雷也於1999年11月洽商花旗銀行台北分行主辦專案融資聯貸給台灣寬頻。這項新台幣17.6億元的專案融資分兩部分,其一是13.6億元的傳統貸款,供台灣寬頻繼續併購有電視系統業者之用;其二是4億元的循環信用短期票券(NIF),作為台灣寬頻短期周轉金之用。
這兩類貸款都由台灣寬頻旗下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擔任保證人,以確保未來的月費收入將優先償付貸款本息。
所謂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最大的特色就是銀行對於專案融資案的授信評估,不是以擔保品內容來評估授信風險,而是以該專案未來所能產生的現金流量及相關商業契約架構來評估風險,並以該專案所產生的收入作為償還貸款本息的來源及擔保,對該專案股東原則上不享有債務追索權。專案融資在歐美行之有年,但在台灣開創先例的第一件就是花旗銀行對台灣寬頻提供的這項專案融資聯貸案,為台灣的銀行授信業務開拓了一個新領域,意義相當重大。
台灣寬頻在凱雷主導下整合旗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經營有成,規模擴大,績效提昇,位居台灣第三大多系統有線電視業者(MSO)。2004年時原本計劃到香港掛牌上市,讓凱雷及其他股東們可以實現投資利益,但後來因故取消。
2005年4月時,凱雷改弦易轍決定出售台灣寬頻股權,透過投資銀行邀請有意人士競標。2005年6月間,香港首富李嘉誠麾下的Tom.com以8.2億美元價格取得優先議約權,但11月時澳洲麥格理投資銀行卻半路殺出,以近9億美元的價格橫刀奪愛。
Tom.com幾番思量,考慮了政經因素及其他風險後,決定不再加價而縮手退兵。
2005年12月,麥格里投資銀行及其旗下的媒體集團宣布以每戶約新台幣4.4萬元的計算基礎,總額8.88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台灣寬頻。麥格里投資銀行與麥格里媒體集團各出資約2億美元及3億美元,其餘不足的金額以舉債方式支付,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與荷蘭商安信銀行(ING)擊退其他對手而承辦了這筆4億餘美元的聯貸案。
全文網址: 黃日燦看併購/有線電視 外資叩關(上) | 商業企管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737605.shtml#ixzz1fMpJxdu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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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1.24 03:01 am
台灣寬頻自成立伊始,就披上了一層濃厚的神秘色彩,外人有如霧裡看花,朦朦朧朧,很難一窺究竟。也因為如此,有關台灣寬頻的一舉一動,經常引發各界爭論和臆測,媒體報導也多有似是而非、以訛傳訛之處。
譬如說,根據資料顯示,台灣寬頻於1999年8月20日登記設立,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萬元,未曾公開發行,因此很多資訊不必公開揭露。
私募注資 併購系統業者
1999年11月間,亦即台灣寬頻設立後三個月左右,美國著名私募股權基金凱雷注資入股了台灣寬頻,但相關新聞報導對注資入股的具體內容則大多語焉不詳。有些報導說是凱雷以每收視戶新台幣1萬元的計算基礎,2億美元(約新台幣60餘億元)的總價,收購了台灣寬頻的股權。
這些報導內容如果屬實,表示台灣寬頻在設立後的短短三個月內,就已透過併購或其他方式建立了60餘萬有線電視收視戶,速度之快似乎匪夷所思。
凱雷與台灣寬頻對有關台灣寬頻股權及資本的各種報導,只作出了局部的澄清,強調凱雷只是台灣寬頻的外資股東之一,持股也不過半,完全符合當時有線廣播電視法的相關規定,並強調台灣寬頻的多數股東是台灣企業,卻未公開說明這些台灣企業股東的資料,也未說明所有股東的持股情形。
唯一略有報導的是新光合纖於2000年投資新台幣1億元取得台灣寬頻的21%股份。因此,台灣寬頻的本地股東究為那些企業?各種傳聞始終不斷。
籌措資金 專案融資首例
可確定的是,凱雷在入股台灣寬頻後,隨即陸續大手筆收購桃竹苗及中南部地區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攻城略地的進軍布局非常快速,開外資投入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先河,成為當時國內和信、東森及太平洋三大財團之外的第四股新興勢力。
對於尚未被財團收編的系統業者來說,新興勢力的介入競爭,意味著這些業者的身價應會看漲,因此大多歡迎台灣寬頻。
為了籌措併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所需的資金,凱雷也於1999年11月洽商花旗銀行台北分行主辦專案融資聯貸給台灣寬頻。這項新台幣17.6億元的專案融資分兩部分,其一是13.6億元的傳統貸款,供台灣寬頻繼續併購有電視系統業者之用;其二是4億元的循環信用短期票券(NIF),作為台灣寬頻短期周轉金之用。
這兩類貸款都由台灣寬頻旗下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擔任保證人,以確保未來的月費收入將優先償付貸款本息。
所謂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最大的特色就是銀行對於專案融資案的授信評估,不是以擔保品內容來評估授信風險,而是以該專案未來所能產生的現金流量及相關商業契約架構來評估風險,並以該專案所產生的收入作為償還貸款本息的來源及擔保,對該專案股東原則上不享有債務追索權。專案融資在歐美行之有年,但在台灣開創先例的第一件就是花旗銀行對台灣寬頻提供的這項專案融資聯貸案,為台灣的銀行授信業務開拓了一個新領域,意義相當重大。
台灣寬頻在凱雷主導下整合旗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經營有成,規模擴大,績效提昇,位居台灣第三大多系統有線電視業者(MSO)。2004年時原本計劃到香港掛牌上市,讓凱雷及其他股東們可以實現投資利益,但後來因故取消。
2005年4月時,凱雷改弦易轍決定出售台灣寬頻股權,透過投資銀行邀請有意人士競標。2005年6月間,香港首富李嘉誠麾下的Tom.com以8.2億美元價格取得優先議約權,但11月時澳洲麥格理投資銀行卻半路殺出,以近9億美元的價格橫刀奪愛。
Tom.com幾番思量,考慮了政經因素及其他風險後,決定不再加價而縮手退兵。
2005年12月,麥格里投資銀行及其旗下的媒體集團宣布以每戶約新台幣4.4萬元的計算基礎,總額8.88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台灣寬頻。麥格里投資銀行與麥格里媒體集團各出資約2億美元及3億美元,其餘不足的金額以舉債方式支付,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與荷蘭商安信銀行(ING)擊退其他對手而承辦了這筆4億餘美元的聯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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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2 黃日燦看併購/凱雷轉進東森媒體 創第二春
2012.12.02 黃日燦看併購/凱雷轉進東森媒體 創第二春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755504.shtml
【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2.02 05:28 am
凱雷退出台灣寬頻,但旋即轉進東森媒體,很多人感到詫異好奇,不知凱雷葫蘆裡賣什麼膏藥。其實,可能的原因有二,並不神秘。首先是有線廣播電視法限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者直接或間接控制的系統經營者總家數不得超過全國總家數三分之一,而訂戶數也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
因此,凱雷若繼續掌控台灣寬頻,就無法入主東森媒體,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其次,凱雷是私募股權基金,旗下每個基金都有固定的投資期限,一般為五至七年。因此,在1999年投資台灣寬頻的凱雷旗下基金,其投資期限到2005年時應都即將屆滿,所以必須出售持股,清盤結帳。開放外資參與台灣有線電視產業是政府十餘年來的既定政策,有線廣播電視法於1999年就允許外資間接持股的上限為50%,2001年時又修法將該上限提高到60%。
不過,在這些年間,雖然理由不一,但反對外資的聲浪似乎不斷,時有所聞。凱雷併購東森媒體案在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審議時,就受到多方詰問責難。NCC一方面表示凱雷透過多層次投資的架構並無違法,但另一方面卻似仍有不少疑慮,最後竟演變成NCC與投審會兩個主管機關之間少見的公開交鋒。
NCC在2006年6月26日決議將凱雷併購東森媒體案交回投審會,並嗆聲要投審會自行決定並自負其責,而投審會也不客氣地於6月29日及30日兩天密集審議,並於7月6日快速專案會議通過凱雷案。有線電視產業在台灣是寡占事業,而且牽涉到媒體、文化、新聞及通訊等重要社會介面,再加上未來「視網話三合一」數位匯流後可能衍生的龐大商機,政府對外資參與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政策應該審慎考量,並應隨時檢討。NCC身為產業主管機關,監管督導產業政策的擬訂與落實,責無旁貸。
倘若NCC認為目前允許外資參與的政策及法令有欠妥適,自可從宏觀調控的角度,建議政府通盤修整,甚至提出具體方案。惟在政府政策及法令並未改變之前,NCC於審議外商投資的個案時,是否可以運用行政裁量權課加與外資入股無關的條件或限制,其程度及範圍為何,是否有逾越法令之嫌,在在都值得大家深思。
(下,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周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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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2.02 05:28 am
凱雷退出台灣寬頻,但旋即轉進東森媒體,很多人感到詫異好奇,不知凱雷葫蘆裡賣什麼膏藥。其實,可能的原因有二,並不神秘。首先是有線廣播電視法限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者直接或間接控制的系統經營者總家數不得超過全國總家數三分之一,而訂戶數也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
因此,凱雷若繼續掌控台灣寬頻,就無法入主東森媒體,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其次,凱雷是私募股權基金,旗下每個基金都有固定的投資期限,一般為五至七年。因此,在1999年投資台灣寬頻的凱雷旗下基金,其投資期限到2005年時應都即將屆滿,所以必須出售持股,清盤結帳。開放外資參與台灣有線電視產業是政府十餘年來的既定政策,有線廣播電視法於1999年就允許外資間接持股的上限為50%,2001年時又修法將該上限提高到60%。
不過,在這些年間,雖然理由不一,但反對外資的聲浪似乎不斷,時有所聞。凱雷併購東森媒體案在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審議時,就受到多方詰問責難。NCC一方面表示凱雷透過多層次投資的架構並無違法,但另一方面卻似仍有不少疑慮,最後竟演變成NCC與投審會兩個主管機關之間少見的公開交鋒。
NCC在2006年6月26日決議將凱雷併購東森媒體案交回投審會,並嗆聲要投審會自行決定並自負其責,而投審會也不客氣地於6月29日及30日兩天密集審議,並於7月6日快速專案會議通過凱雷案。有線電視產業在台灣是寡占事業,而且牽涉到媒體、文化、新聞及通訊等重要社會介面,再加上未來「視網話三合一」數位匯流後可能衍生的龐大商機,政府對外資參與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政策應該審慎考量,並應隨時檢討。NCC身為產業主管機關,監管督導產業政策的擬訂與落實,責無旁貸。
倘若NCC認為目前允許外資參與的政策及法令有欠妥適,自可從宏觀調控的角度,建議政府通盤修整,甚至提出具體方案。惟在政府政策及法令並未改變之前,NCC於審議外商投資的個案時,是否可以運用行政裁量權課加與外資入股無關的條件或限制,其程度及範圍為何,是否有逾越法令之嫌,在在都值得大家深思。
(下,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周五刊登)
全文網址: 黃日燦看併購/凱雷轉進東森媒體 創第二春 | 商業企管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755504.shtml#ixzz1fMp67V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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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2007-06-13 公平會想管金控併購 業者說不
2007-06-13 公平會想管金控併購 業者說不
二次金改重新啟動,金融業走向整併,朝向大型化、集團化發展,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想了解金控業併購等,是否會產生不公平競爭。多數金融機構認為,國內金融業已很競爭,公平法的介入目前不是優先問題。
本周多家金融機構將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被視為二次金改的後續戰役,最近金融機構都很忙,公平會昨(12)日召開座談會,邀請金融界大頭研討金融服務業競爭議題。
公平會主委湯金全指出,金融服務業對產業發展具有關鍵性影響,服務業產值已占國內生產毛額的七成,金融服務業產值又占了其中的八分之一,但金融市場常存有資訊不對稱問題,如果金融業者利用其優勢地位,進行不公正競爭或限制競爭行為,將有害整體的經濟發展。
銀行公會理事長、合庫董事長許德南在座談會中說,「公平會可以放120個心」,銀行業沒有不公平競爭的情形。
湯金全接任主委後就強調自由競爭問題,在出任公平會主委之前,湯金全曾任法務部次長。在葉菊蘭代理高雄市長時,拔擢湯金全為高雄市副市長。公平會想規範金控整併,給外界諸多聯想空間。
銀行業者指出,銀行業不只自由競爭,還過度競爭,就因為銀行業過度競爭,才有二次金改之議,如今銀行和金控仍受創於卡債和低利率,經營績效不算太好。
許德南強調,依照政大金融系教授沈中華的研究,台灣銀行業市占率對資產報酬率沒有顯著影響,市占率高也無法相對提高存放款利率。
倒是有金控業者利用壽險資金,轉投資電信、媒體、自家基金、創投,截至今年3月底,國內14家金控,共成立了13家創投公司。許德南預測:「金控業未來出問題,可能在創投等其他看不見的投資。」
昨天參加座談會的還有金管會委員楊雅惠、主秘詹庭禎、產物保險公會理事長石燦明、台新金財務長容覺生、荷商荷蘭銀行台灣區總經理經天瑞、華僑銀行董事長張嵩峨、花旗集團台灣區總裁利明獻、英商路透公司台灣分公司總經理王志安、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台大法律系教授王文宇和政大法律系教授劉連煜等人。
【2007/06/13 經濟日報】
二次金改重新啟動,金融業走向整併,朝向大型化、集團化發展,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想了解金控業併購等,是否會產生不公平競爭。多數金融機構認為,國內金融業已很競爭,公平法的介入目前不是優先問題。
本周多家金融機構將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被視為二次金改的後續戰役,最近金融機構都很忙,公平會昨(12)日召開座談會,邀請金融界大頭研討金融服務業競爭議題。
公平會主委湯金全指出,金融服務業對產業發展具有關鍵性影響,服務業產值已占國內生產毛額的七成,金融服務業產值又占了其中的八分之一,但金融市場常存有資訊不對稱問題,如果金融業者利用其優勢地位,進行不公正競爭或限制競爭行為,將有害整體的經濟發展。
銀行公會理事長、合庫董事長許德南在座談會中說,「公平會可以放120個心」,銀行業沒有不公平競爭的情形。
湯金全接任主委後就強調自由競爭問題,在出任公平會主委之前,湯金全曾任法務部次長。在葉菊蘭代理高雄市長時,拔擢湯金全為高雄市副市長。公平會想規範金控整併,給外界諸多聯想空間。
銀行業者指出,銀行業不只自由競爭,還過度競爭,就因為銀行業過度競爭,才有二次金改之議,如今銀行和金控仍受創於卡債和低利率,經營績效不算太好。
許德南強調,依照政大金融系教授沈中華的研究,台灣銀行業市占率對資產報酬率沒有顯著影響,市占率高也無法相對提高存放款利率。
倒是有金控業者利用壽險資金,轉投資電信、媒體、自家基金、創投,截至今年3月底,國內14家金控,共成立了13家創投公司。許德南預測:「金控業未來出問題,可能在創投等其他看不見的投資。」
昨天參加座談會的還有金管會委員楊雅惠、主秘詹庭禎、產物保險公會理事長石燦明、台新金財務長容覺生、荷商荷蘭銀行台灣區總經理經天瑞、華僑銀行董事長張嵩峨、花旗集團台灣區總裁利明獻、英商路透公司台灣分公司總經理王志安、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台大法律系教授王文宇和政大法律系教授劉連煜等人。
【2007/06/13 經濟日報】
2010.08.24 名家觀點/友達高層遭美留置案的省思
2010.08.24 名家觀點/友達高層遭美留置案的省思
【2010/08/24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0.08.24 04:04 am
(本文由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口述,記者蕭君暉整理)
最近這幾天,明基友達高層主管因為反托辣斯案被美國法院留置,引發產官學各界熱烈的討論。許多人問我友達的勝算有多大?我們不是當事人,不了解當事人掌握證據的程度,外人很難評斷。
從事實本身來看,這牽涉到企業有無聯合壟斷價格的行為。若有,就有麻煩了;若沒有,就沒事。從明基友達董事長李焜耀強硬的態度來看,肯定是認為沒有,這也是為何他覺得一肚子委屈。
從法律的事實來看,法律事實都屬於後見之明,有時真正的事實與法院的認定並不一致。所謂法律的事實,就是你能證明的事實,你如何證明?你的把握度有多少?都必須在法庭上陳述,不是當事人,其實無從了解。
全球面板業的反托辣斯案,其實只是一個引子而已。我想說的是,企業要永續經營,要長治久安,第一是一定要有風險控管的標準作業程序(SOP);再來就是要走大路,揚棄過去台灣部分企業習慣走偏鋒的老路。
以反托辣斯案件來看,近期層出不窮,不只是面板業,而是所有的企業都必須問自己,一旦碰到要如何因應。若是反托辣斯案件又來了,我們要如何回應?過去的經驗,有無檢討與借鏡改善之處?我們的攻防有問題嗎?
這些SOP一定要務實而周詳,不能自己主觀認定,也不能被動因應。所有的企業都要沙盤推演,建立一套準則,作為經營階層做決策的考慮依據。
除了SOP之外,再來就是如何避免涉入反托辣斯案。因為最重要的,就是一開始就不要涉入,預防重於治療。由於各國法令不同,加上台灣企業愈來愈國際化,不能再以台灣的法令與習慣作思考,必須揚棄過去台灣本位,以及作客的心態。
台灣企業主在經營企業時,常常喜歡問,真的不可嗎?常喜歡走偏鋒,游走在合法與不合法的中間。台灣企業主第二個常問的,就是外人怎麼知道?
像反托辣斯的法令,有人根本不知道,有人知道,但認為不嚴重。還有就是那一種,外人怎麼可能知道這件事嘛,因此,才會在經營上走偏鋒。其實上述的經營方式,都是游擊戰的作法。
現在台灣很多企業都是跨國企業,就像奇異與西門子等歐美跨國企業一樣,這些大企業一半以上的資產與營收都來自國外,可以說是落地生根,已經不是像以前那樣是在異地作客,因此,一定要入境問俗。
台灣的公司,必須揚棄過去打游擊戰的經營方式,尤其跨國企業的經營,一定要走大路,才能長治久安。也許有人會問,不走偏鋒,生意怎麼做的下去?事實上,各國企業還是有許多都存活下來。
由目前的環境看來,台灣人在經營企業,必須克服上述過去傳統的思考模式,以前大家常多便宜行事,現在全部都要修正了。要永續經營,一定要走大路才行。
友達的案例只是一個引子,此案仍在進行中,我們也不知道結果如何。但這是一個經驗教訓,大家必須從這個經驗中學到什麼,萬一碰到要怎麼做?或者是從根本上來做,根本就避免碰到這類的事件。
大家要了解各國的法令,規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在合法的程度內做到極限;不要以為別人不知道,任何人都可以讓你的事情曝光,包括供應商、員工、董監事都有可能。我再次強調,要永續經營,長治久安,一定要走大路,從根本做起,而且要建立SOP,才是這件事給我們的啟示。
【2010/08/24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0.08.24 04:04 am
(本文由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口述,記者蕭君暉整理)
最近這幾天,明基友達高層主管因為反托辣斯案被美國法院留置,引發產官學各界熱烈的討論。許多人問我友達的勝算有多大?我們不是當事人,不了解當事人掌握證據的程度,外人很難評斷。
從事實本身來看,這牽涉到企業有無聯合壟斷價格的行為。若有,就有麻煩了;若沒有,就沒事。從明基友達董事長李焜耀強硬的態度來看,肯定是認為沒有,這也是為何他覺得一肚子委屈。
從法律的事實來看,法律事實都屬於後見之明,有時真正的事實與法院的認定並不一致。所謂法律的事實,就是你能證明的事實,你如何證明?你的把握度有多少?都必須在法庭上陳述,不是當事人,其實無從了解。
全球面板業的反托辣斯案,其實只是一個引子而已。我想說的是,企業要永續經營,要長治久安,第一是一定要有風險控管的標準作業程序(SOP);再來就是要走大路,揚棄過去台灣部分企業習慣走偏鋒的老路。
以反托辣斯案件來看,近期層出不窮,不只是面板業,而是所有的企業都必須問自己,一旦碰到要如何因應。若是反托辣斯案件又來了,我們要如何回應?過去的經驗,有無檢討與借鏡改善之處?我們的攻防有問題嗎?
這些SOP一定要務實而周詳,不能自己主觀認定,也不能被動因應。所有的企業都要沙盤推演,建立一套準則,作為經營階層做決策的考慮依據。
除了SOP之外,再來就是如何避免涉入反托辣斯案。因為最重要的,就是一開始就不要涉入,預防重於治療。由於各國法令不同,加上台灣企業愈來愈國際化,不能再以台灣的法令與習慣作思考,必須揚棄過去台灣本位,以及作客的心態。
台灣企業主在經營企業時,常常喜歡問,真的不可嗎?常喜歡走偏鋒,游走在合法與不合法的中間。台灣企業主第二個常問的,就是外人怎麼知道?
像反托辣斯的法令,有人根本不知道,有人知道,但認為不嚴重。還有就是那一種,外人怎麼可能知道這件事嘛,因此,才會在經營上走偏鋒。其實上述的經營方式,都是游擊戰的作法。
現在台灣很多企業都是跨國企業,就像奇異與西門子等歐美跨國企業一樣,這些大企業一半以上的資產與營收都來自國外,可以說是落地生根,已經不是像以前那樣是在異地作客,因此,一定要入境問俗。
台灣的公司,必須揚棄過去打游擊戰的經營方式,尤其跨國企業的經營,一定要走大路,才能長治久安。也許有人會問,不走偏鋒,生意怎麼做的下去?事實上,各國企業還是有許多都存活下來。
由目前的環境看來,台灣人在經營企業,必須克服上述過去傳統的思考模式,以前大家常多便宜行事,現在全部都要修正了。要永續經營,一定要走大路才行。
友達的案例只是一個引子,此案仍在進行中,我們也不知道結果如何。但這是一個經驗教訓,大家必須從這個經驗中學到什麼,萬一碰到要怎麼做?或者是從根本上來做,根本就避免碰到這類的事件。
大家要了解各國的法令,規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在合法的程度內做到極限;不要以為別人不知道,任何人都可以讓你的事情曝光,包括供應商、員工、董監事都有可能。我再次強調,要永續經營,長治久安,一定要走大路,從根本做起,而且要建立SOP,才是這件事給我們的啟示。
2011.11.03 看併購/中美晶分割案策略轉向 要講明白
2011.11.03 看併購/中美晶分割案策略轉向 要講明白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692977.shtml
【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1.03 02:35 am
2011年4月14日,太陽能矽晶圓大廠中美矽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將把它的半導體事業部門及藍寶石基板事業部門分割出去,分別成立環球晶圓股份有限公司和藍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中美晶本身則主要保留大陽能矽晶圓核心事業。環球晶圓與藍寶科技兩家新公司的股份都將先由中美晶100%持有,分割基準日訂為2011年10月1日,預計將來還會儘速規劃簡易上櫃,屆時再由中美晶釋出30%持股以符合相關規定。
從中美晶經營團隊的角度來看,這個分割案讓分割後的各公司對於未來垂直整合的布局擁有更寬廣的發揮空間,而各公司的股東可以更清楚地檢視各公司分別的營運績效,不像往昔三個事業部門的表現都匯集混合在中美晶一家公司,透明度顯然較低。更何況,分割後子公司的股份都由母公司中美晶持有,將來子公司上櫃後應可挹注母公司可觀的資金與收益,中美晶的股價也應會水漲船高,股東們可望直接受益。
中美晶分割 股價不捧場
不料,分割消息傳開後,中美晶股價卻在一、兩周內跌近兩成,顯然投資人頗有疑慮。據報導,投資人擔心中美晶將獲利金雞母分割出去,在過程中或以後可能透過員工認股或其他方式稀釋中美晶股東的權益,因而暫先投下不信任票。中美晶對投資人的冷眼相待,當然感到十分委屈,重申相關事業部門分割後有投資標的明確化、上下游產業整合、專業分工落實、經營績效提升等等好處,呼籲投資人支持公司的決定。
分割作為企業經營管理、調整體質的手段,利弊得失本就要針對個案具體評估,很難一概而論。大致而言,分割品牌與代工以排除兩者之間的矛盾衝突,邏輯相當清楚,道理相當堅強,因此容易得到股東及市場的認同。依理類推,分割明顯互有矛盾衝突的事業,也比較容易受到支持。惟若牽涉的事業部門雖有差異,但矛盾衝突不夠明顯時,則分割這些事業部門的是非對錯就比較難以斷定了。更且,如果這些事業部門並無矛盾衝突,只是從專業分工的角度去看,認為分割後各事業更能提升經營績效時,其必要性與合理性恐怕就不是大多數投資人所能判斷。
以中美晶的分割案為例,太陽能矽晶圓、半導體與藍寶石基板等三個事業部門,彼此有無矛盾衝突似不明顯,而其分割是否真能創造專業分工效益,一般人實在難以瞭解。在這種情形下,經營團隊的分割決定,需要特別努力去爭取股東及市場的認同。
多角化經營 變專業分工
尤其是台灣的企業採取多角化經營的策略行之有年,以往強調異業競合相互挹注的優點,如今忽然改弦易轍,可能有其時空變遷的實際需要,但也有可能只是經營團隊的想法改變,主其事者應善盡對股東及市場教育溝通的責任。
這幾年間,台灣企業從多角化經營策略轉向專業分工思維的案例,不勝枚舉。譬如說,凌陽科技將旗下的控制與周邊事業群分割成立凌陽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個人娛樂平台事業群及先端事業群分割成立凌陽電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母公司凌陽科技則繼續深耕家庭娛樂平台領域,並保留所有核心智慧財產權。2009年,凌陽電通又將其手機晶片業務分割成立恆通高科技公司。
2009年,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將製造事業部門分割設立燦星網通,而燦坤本身則專注3C事業經營。2010年,印刷電路板廠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將太陽能電池事業部門分割出去,成立100%持有的子公司燿祥光電。
半導體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也於2011年4月7日宣布,將其太陽能及LED事業部門分割出去,分別成立台積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積固態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理由也是為了落實專業分工。
經營團隊 冷靜迎接挑戰
2008年,華邦電子將其邏輯IC產品事業分割成立新唐科技,而將記憶體IC產品事業留在母公司繼續發展,相關的核心智慧財產權則由雙方交叉授權給對方使用。2010年9月,新唐科技在台灣證交所掛牌上市,股價上揚,拉出一波蜜月行情,得到市場肯定,可見專業分工的分割案件不一定就是股價毒藥。
台灣企業面對全球競爭的挑戰,要在世界舞台上爭得一席之地,利用分割手段讓原本多角化運作的事業部門,變成獨立經營的個別公司,不管是為了切割品牌與代工,排除矛盾衝突,或是為了專業分工,聚焦核心實力,都有其重要策略意義,經營團隊以及股東和市場都應冷靜客觀思考,不宜動輒情緒反應。
中美晶分割案宣布後股價連續滑落,其實未必就是股東及市場對分割案喝倒彩,也有可能是宣布時機適逢太陽能產業驟轉疲軟,大盤經濟景氣鉅幅衰退,投資人有如驚弓之鳥,稍有風吹草動,就引起一陣騷動。若然,則非戰之罪也。
(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
全文網址: 看併購/中美晶分割案策略轉向 要講明白 | 商業企管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692977.shtml#ixzz1dwVOKA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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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1.11.03 02:35 am
2011年4月14日,太陽能矽晶圓大廠中美矽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將把它的半導體事業部門及藍寶石基板事業部門分割出去,分別成立環球晶圓股份有限公司和藍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中美晶本身則主要保留大陽能矽晶圓核心事業。環球晶圓與藍寶科技兩家新公司的股份都將先由中美晶100%持有,分割基準日訂為2011年10月1日,預計將來還會儘速規劃簡易上櫃,屆時再由中美晶釋出30%持股以符合相關規定。
從中美晶經營團隊的角度來看,這個分割案讓分割後的各公司對於未來垂直整合的布局擁有更寬廣的發揮空間,而各公司的股東可以更清楚地檢視各公司分別的營運績效,不像往昔三個事業部門的表現都匯集混合在中美晶一家公司,透明度顯然較低。更何況,分割後子公司的股份都由母公司中美晶持有,將來子公司上櫃後應可挹注母公司可觀的資金與收益,中美晶的股價也應會水漲船高,股東們可望直接受益。
中美晶分割 股價不捧場
不料,分割消息傳開後,中美晶股價卻在一、兩周內跌近兩成,顯然投資人頗有疑慮。據報導,投資人擔心中美晶將獲利金雞母分割出去,在過程中或以後可能透過員工認股或其他方式稀釋中美晶股東的權益,因而暫先投下不信任票。中美晶對投資人的冷眼相待,當然感到十分委屈,重申相關事業部門分割後有投資標的明確化、上下游產業整合、專業分工落實、經營績效提升等等好處,呼籲投資人支持公司的決定。
分割作為企業經營管理、調整體質的手段,利弊得失本就要針對個案具體評估,很難一概而論。大致而言,分割品牌與代工以排除兩者之間的矛盾衝突,邏輯相當清楚,道理相當堅強,因此容易得到股東及市場的認同。依理類推,分割明顯互有矛盾衝突的事業,也比較容易受到支持。惟若牽涉的事業部門雖有差異,但矛盾衝突不夠明顯時,則分割這些事業部門的是非對錯就比較難以斷定了。更且,如果這些事業部門並無矛盾衝突,只是從專業分工的角度去看,認為分割後各事業更能提升經營績效時,其必要性與合理性恐怕就不是大多數投資人所能判斷。
以中美晶的分割案為例,太陽能矽晶圓、半導體與藍寶石基板等三個事業部門,彼此有無矛盾衝突似不明顯,而其分割是否真能創造專業分工效益,一般人實在難以瞭解。在這種情形下,經營團隊的分割決定,需要特別努力去爭取股東及市場的認同。
多角化經營 變專業分工
尤其是台灣的企業採取多角化經營的策略行之有年,以往強調異業競合相互挹注的優點,如今忽然改弦易轍,可能有其時空變遷的實際需要,但也有可能只是經營團隊的想法改變,主其事者應善盡對股東及市場教育溝通的責任。
這幾年間,台灣企業從多角化經營策略轉向專業分工思維的案例,不勝枚舉。譬如說,凌陽科技將旗下的控制與周邊事業群分割成立凌陽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個人娛樂平台事業群及先端事業群分割成立凌陽電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母公司凌陽科技則繼續深耕家庭娛樂平台領域,並保留所有核心智慧財產權。2009年,凌陽電通又將其手機晶片業務分割成立恆通高科技公司。
2009年,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將製造事業部門分割設立燦星網通,而燦坤本身則專注3C事業經營。2010年,印刷電路板廠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將太陽能電池事業部門分割出去,成立100%持有的子公司燿祥光電。
半導體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也於2011年4月7日宣布,將其太陽能及LED事業部門分割出去,分別成立台積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積固態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理由也是為了落實專業分工。
經營團隊 冷靜迎接挑戰
2008年,華邦電子將其邏輯IC產品事業分割成立新唐科技,而將記憶體IC產品事業留在母公司繼續發展,相關的核心智慧財產權則由雙方交叉授權給對方使用。2010年9月,新唐科技在台灣證交所掛牌上市,股價上揚,拉出一波蜜月行情,得到市場肯定,可見專業分工的分割案件不一定就是股價毒藥。
台灣企業面對全球競爭的挑戰,要在世界舞台上爭得一席之地,利用分割手段讓原本多角化運作的事業部門,變成獨立經營的個別公司,不管是為了切割品牌與代工,排除矛盾衝突,或是為了專業分工,聚焦核心實力,都有其重要策略意義,經營團隊以及股東和市場都應冷靜客觀思考,不宜動輒情緒反應。
中美晶分割案宣布後股價連續滑落,其實未必就是股東及市場對分割案喝倒彩,也有可能是宣布時機適逢太陽能產業驟轉疲軟,大盤經濟景氣鉅幅衰退,投資人有如驚弓之鳥,稍有風吹草動,就引起一陣騷動。若然,則非戰之罪也。
(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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